近日,河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《河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此前,山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也印发了《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三个制度的通知》。综合来看,除多地发布小贷机构监管细则外,包括北京、云南、湖北、四川等多地正陆续清退、注销辖内不合规小贷机构。
《河北省小贷机构实施细则》明确,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立足当地,在经依法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业务,不得在河北省行政区域以外开展业务。若小额贷款公司满足以下条件,经河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批准后可跨河北省地市开展业务:注册资本达5亿元以上;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、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;信誉良好,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;最近一年监管评级为A级;经营状况良好,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平均不良贷款率不超过10%;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、河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《山西省小贷机构实施细则》在风险管理与处置方面提出,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与其业务性质、规模、复杂程度相匹配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。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小额贷款公司,可以简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,探索建立切实可行、有效管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法、手段。同时,小额贷款公司对经营活动中的风险承担主体责任,在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,并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向注册地县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报告;在发生一般风险事件5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县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报告。
“从多地发布的监管细则特征来看,相关内容均强调加强对违规和不正当经营行为的清理,明确禁止出租、出借牌照等行为,并对跨省经营及风险管理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,这有利于推动整个行业朝着更加成熟、透明和合规的方向发展。”在此背景下,部分小贷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有序调整,“合规提质增效”将成为行业显著特征。同时。随着监管持续强化,国内小贷行业的发展将更加健康、规范。
中国人民银行7月31日发布的2025年二季度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显示,截至2025年6月末,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974家。与2024年末相比,今年上半年小贷公司数量累计减少超200家。
小贷机构未来的经营发展可以从以下层面发力:一是结合本土化特征,因地制宜开发更具特色的金融产品和服务,发挥“小额分散”的优势,稳妥拓展客户资源;二是对标监管要求,持续筑牢合规基础,严格限定经营范围,防止突破业务红线;三是践行利民惠民理念,规范营销和催收工作,提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质效,助力营造健康、可持续发展的行业环境。